北京刺鼻的废品堆终于消失

    8月18日下午,金坛区检察院民行科科长王月珍在取证回单位途中,特地绕到儒林镇,看看这里整改半年之后的环境。看到道路干净整洁、车辆行驶井然有序,王月珍欣慰地笑了。

    今年年初,金坛首席门户网站“山水网”上“儒林中学墙外堆满废旧橡胶,熏得师生直流泪”的帖子引起王月珍关注。该帖反映,居住在儒林中学附近的潘某将收购来的大量废电缆皮堆放在路边,经过风吹日晒,废品堆里散发出强烈的异味,给附近居民和学校师生造成严重影响。

    经过实地调查核实并走访儒林镇政府后,金坛区检察院向区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指出潘某的行为已违反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建议环保局依法制止潘某的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处罚。

    检察建议发出后,金坛区检察院改变以往“文来文往”的方式,主动到环保局沟通案情,阐述监督理由和依据,争取理解和支持。区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赶到现场,会同儒林镇政府、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潘某立即停止未经批准的废品收购经营,并罚款5万元。3月底,区环保局再次会同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当日将堆积的废物全部清除。

    近年来,金坛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民生热点和群众需求延伸监督触角,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治理等民生重点领域积极作为。2014年与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搭建了“食品药品联动执法平台”“生态环境联动保护平台”“诚信法律服务市场联合监管平台”,督促依法行政。据统计,该院已依法回应群众诉求30余次,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5份,并支持起诉薛埠河环境污染案和长荡湖大量骨顶鸡被毒杀生态破坏案,为国家挽回损失100余万元。